大赛介绍

(一)、活动宗旨

(二)、活动目的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组织

(五)、支持媒体

(六)、赛程赛制

(七)、奖项设置


(一)、活动宗旨

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促进网络文化发展。


(二)、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原创音乐大赛活动为网民提供一个展示音乐才华、寻找快乐、提升自信的平台。

2.发现和培养一批有音乐才华和音乐梦想的网民,挖掘和推出一批优秀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

3.以“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为契机,全面展现文化创意产业在互联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整体升级。


(三)、活动时间

1.活动周期:2010年6月-9月


(四)、活动组织

1.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

2.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3.承办单位: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

4.承办单位权益:本次大赛承办单位对于本次大赛享有以下权益:

(1)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向公众或特定受众以免费或收 费的方式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 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销售录有参赛歌手表 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3)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4) 其他与本次大赛有关的各项商业权益。

(5) 大赛主办方享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5.参赛规则:参赛歌手必须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

(1) 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参报名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 参赛歌手如使用其自身不拥有著作权的曲目参赛,应当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参赛歌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相关授权资料。

(3) 参赛作品在大赛期间,作品版权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结束后,作品的版权仍然归属该原创音乐人所有。

(4) 参赛者有任何异议可通过网站或致电向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5) 现场演唱需演唱全曲,伴奏带或现场伴奏乐器由参赛选手自己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由歌手本人承担。

(6) 对于本次活动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等手段的权利。


(五)、支持媒体

1.网络媒体:

(1) 门户类网站: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凤凰网

(2) 资讯娱乐类网站:百度娱乐、千龙网、人民网、新华网、21CN、北青网、中华网、国际在线、北方网、中国网、央视网、天极网、环球网、泡泡网、中关村在线、天极网、粉丝网等

(3) 音乐类网站: 1ting音乐网、A8音乐、原创中国网、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巨鲸音乐网

(4) 视频类网站:第一视频、土豆、优酷、酷六、粉娱网、奇艺等

2.社区论坛类网站:天涯、51.com、美空网等

3.广播媒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4.电视媒体:北京卫视 凤凰卫视


(六)、赛程赛制

1.初赛:通过审核的原创音乐作品,在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各“网络分赛区”专题页面进行试听展示,通过网友投票,产生优秀作品。各“网络分赛区”投票总数排名前10位的作品,获得进入复赛的资格。发布进入复赛的作品名单前,大赛官网将对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公示,并设立举报联系方式,以保证作品版权的公正与完整性。

2.复赛:

(1) 所有进入复赛的作品及其选手资料都将获得相同的在大赛官网( http://music.wangminjie.cn )展示机会。

(2) 所有网友都可以登录大赛官网,试听所有参赛歌曲,并选出自己认为歌曲。大赛官网为本次大赛的唯一复赛网友投票网站。

(3) 投票时间为8月1日-14日共两周。

(4) 第一周(8月1日0:00-8月7日24:00)选票列前20位者为第一批胜出作品,退出投票,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其他作品继续投票,第二周(8月7日00:00-8月14日24:00),累计投票前20位的作品同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总计40首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5) 禁止网友刷票行为,每个IP地址24小时内对同一首歌投票数不得超过十票,故意刷票者一旦被发现,其所有投票数将清零。

(6) 为保证所有作品机会相同,官网设置复赛作品轮换功能,每个作品都有相同的机会出现在官网首页进行展示。

3.决赛:2010年9月,举行“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决赛。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公布当日,原有网络投票的计数清零,重新进行投票评选。到大赛决赛当天零时(暂定网络投票期间为两周),投票功能关闭,作品的得票数,将作为选手参加决赛现场评选的基础分数,通过评委现场打分和累计得票数的综合计算,评选出“2010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作品TOP10”及“2010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人TOP10”两项重要奖项。并根据赛期内的网友投票情况,选出各项人气大奖;现场抽取幸运网友等互动环节。总决赛获胜的选手,将在网民节盛典上表演并接受颁奖。(决赛地点暂定为北戴河.碧螺塔海上舞台)


(七)、奖项设置

· 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作品TOP10:综合得分前10名的音乐作品

· 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人TOP10:入选者涵盖词/曲作者、演唱者及制作人

· 中国互联网最具人气歌手TOP10:主要依据从初赛到决赛的总视听/投票量评选

· 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最佳伯乐奖:面向网络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 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摇篮奖:面向唱片公司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 活动组织奖及优秀合作伙伴奖:面向网络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注:“组委会奖项”是指最终由组委会内部评分来判定的奖项~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

网络分赛区


中国网民文化节·音乐大赛组委会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2-乙天银大厦A东座10层 电话:400-89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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